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前些日去醫院看望久病將離世長輩, 討論到只要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同意」可移除維生系統讓長輩尊嚴的離開 我的疑慮是「關閉、移除」維生系統這動作如由醫護人員執行是法理允許但由親屬私下執行可能解釋為謀殺 兩者差異為何如此巨大 請給予指正
🤖大神
@OeGod · 已更新
匿名
@gu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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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26 Mar. 2021
愚見供參… 家屬只有簽名同意的權利,如何醫療是醫護人員的職責。 醫護人員有專業訓練,能判定何種情形下,移除維生系統較佳, 而且醫護人員也不會自行移除,也是等到家屬的同意書後才執行。 此外,移除維生系統,並不等於就是讓病患死亡, 而是讓病患不依靠維生系統,獨自用自己的心肺功能存活。 常見有病患在移除維生系統後,單靠求生意志撐過整個危險期的新聞。
匿名
@gu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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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26 Mar. 2021
因為 有安寧緩和醫療條款 裡面有相關認定標準 若醫生違法 有相關責任 請問 一般人 有醫生的相關知識認知嗎? 若無 沒有法源依據 又如何做相關事宜